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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发布的班表还能改吗?餐饮业的员工同意规则

指南阅读约 5 分钟

要点

  • 按工时法(Työaikalaki)第 30 §,已通知员工的班表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改:员工同意,或者因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必须改。
  • 按 MaRa TES(餐饮业集体协议)第 9 §,没有员工和雇主双方的同意,不得修改班表。TES 这一条没有提重大理由。
  • 经员工同意做的修改,同时符合法律和 TES 两边的文字。
  • 改完之后,两个班之间仍须留足至少 11 小时休息;只有与员工另行约定时才可以少于 11 小时,即便约定了也不得少于 8 小时(MaRa TES 7 § 4)。

改已发布的班表指什么?

改已发布的班表,是指改动员工已经知道的那个班:开始或结束时间、日期、时长有一项变了。工时法(872/2019)第 30 § 第 2 款规定,修改须有员工同意或重大理由;MaRa TES 第 9 § 则要求员工和雇主双方同意。

一个碰到这条线的典型场景:班表周一发布,周三厨房里有人周五关店的班来不了。所有人的班都已经知道了,挪动一个人的班,另一个人也会受影响。

这件事难在三点。第一,法律和 TES 说的不完全一样。按 MaRa TES,只能与员工商量一致后才改。第二,一个改动影响的不止一个班,还会牵动休息时间和加成。第三,法律里叫“工作班表”(työvuoroluettelo),TES 和日常说法叫“班表”(työvuorolista),指的是同一份表,下文统一写“班表”。

法律在什么情况下允许修改?

按工时法第 30 §,雇主须在排班期开始前至少一周,以书面形式让员工知道班表。此后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修改:员工同意,或者因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。两者具备其一即可。该条没有进一步说明什么算重大理由。

改班的三条界线

  • 1 周最迟在排班期开始前一周通知员工;此后修改须有员工同意或重大理由工时法 30 § 第 2 款
  • 48 h在工作时间不固定的条款中:晚于此时限取消已排的班,可能要付补偿工时法 30 a § 第 3 款
  • 11 h两个班之间的休息时间,另有约定的除外MaRa TES 7 § 4
改班受三条界线约束:提前一周通知,48 小时取消期限,以及 11 小时休息。

对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合同,如果排进班表的时间超出了劳动条件说明中写明的星期几或钟点,或者超过约定的最低工时,就须有员工同意(工时法 30 a § 第 1 款)。同一条还规定:雇主按法律或集体协议取消已排入班表的班,如果晚于该班开始前 48 小时,而员工本来又无权拿到这段工资或补偿,那么雇主须就取消造成的不便支付合理的补偿(30 a § 第 3 款)。

MaRa TES 对改班怎么说?

按 MaRa TES 第 9 §,没有员工和雇主双方的同意,不得修改班表。该条没有“重大理由”这样的例外,也就是说,修改须经双方约定。

没有员工和雇主的同意,不得修改班表。

MaRa TES 9 §

工时法第 34 § 规定,集体协议可以对第 30 § 关于工作班表的内容另作约定。TES 的措辞与法律里的重大理由在实际中如何相互衔接,属于法律解释问题,本文不下结论。经同意做的修改,两边都符合。

工时法 30 §MaRa TES 9 §
经同意的修改员工同意即可员工和雇主约定一致即可
未经同意的修改仅限因工作安排的重大理由不允许;未提重大理由
通知方式书面,最迟在排班期开始前一周至少在排班期开始前一周张贴公示,除非在本单位另行约定(TES 30 §)

实际怎么改?

做法是在新班生效之前,先向员工提出修改。两条条文都没有规定同意须采用什么形式,但事后要证明有过同意,留有记录的同意更容易。班表须保存至少到诉讼时效(kanneaika)届满,除非这些信息已在工时记录中体现(工时法 30 § 第 1 款)。

  1. 提出修改:原来的班、新的班和理由。
  2. 检查新班带来的影响:休息时间、连续工作天数、三周期(kolmiviikkoisjakso)的工时和各项加成。
  3. 员工答复,并记下同意:谁同意、同意了什么、什么时候。
  4. 只有得到同意之后,新班才在班表上取代旧班。

举例。 周五 10:00–18:00 的开店班,改为 16:00–24:00 的关店班;周六 10:00–18:00 的开店班不变。新班里有 6 小时落在晚班加成(iltatyölisä)时段 18.00–24.00(MaRa TES 16 § 2),两个班之间只剩 10 小时。

改过的关店班和周六的开店班

改过的关店班五 16:00–24:00开店班六 10:00–18:00
间隔 10 h 违反规定
  • 晚班加成 18:00–24:00
  • 至少 11 h
改班后两个班之间只剩 10 小时,低于 MaRa TES 7 § 4 规定的 11 小时;只有事先与员工约定了较短的休息才可以,即便如此休息也不得少于 8 小时。

休息时间的规则,在文章关店班接开店班里有详细说明。班表发布相关的其他问题,见主题班表。

员工不同意怎么办?

按 MaRa TES 第 9 § 的措辞,这时班表就不改。工时法第 30 § 虽然也允许因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修改,但 TES 第 9 § 没有提这样的例外,法律也没有进一步界定什么算重大理由。遇到临界情况时两条规则哪条优先,属于法律解释问题,本文不下结论。空出来的班可以先提供给愿意的员工,这样改动就只涉及同意的那个人。

Plana 如何帮你

Plana 一键把三周期的班表发到员工手机上。已发布的班要改,必须员工在手机上接受后才生效(MaRa TES 9 §),每一次修改和对应的接受都有记录。TES 实时检查会当场提示:改过的班是否会违反例如 11 小时休息,违法的班存不进去。修改历史都保存着,需要时可以导出,比如应对劳动检查(työsuojelutarkastus)。自动排班不会改动已经排好的班,也不会发布任何内容;详见文章自动排班。发布与改班的功能说明在功能总览。

  • 发布与改班同意一键发到员工手机;已发布的班要改,员工同意才生效。

常见问题

来源

  1. 工时法 872/2019,第 30 § 工作班表(Finlex)
  2. 工时法 872/2019,第 30 a § 与第 34 §(Finlex)
  3. 旅游、餐饮和休闲服务业员工集体协议 2025–2028(MaRa TES),3. 工作时间:7 § 4. 休息时间,9 § 班表
  4. 旅游、餐饮和休闲服务业员工集体协议 2025–2028(MaRa TES),4. 工资:16 § 2. 晚班与夜班加成,18 § 增时与加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