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发布的班表能不能改?芬兰餐厅改班须经员工同意
要点
- MaRa TES(餐饮业集体协议)9 § 规定:班表不得在没有员工和雇主同意的情况下修改。
- 工时法(Työaikalaki)30 § 2 款的规定更宽:班表交给员工之后,员工同意,或有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(painava syy),都可以改。
- TES 9 § 没有重大理由这个例外;员工和雇主都同意的改动,两边规则都满足。
- 同意改班之后,两班之间仍须有 11 小时休息,除非与员工另有约定,约定后也不得少于 8 小时(MaRa TES 7 § 4)。
什么是已发布班表的修改?
已发布班表的修改(työvuorolistan muuttaminen),指员工已经看到班表之后,改动班表上某一班的日期、开始时间或结束时间。工时法(872/2019)称班表为 työvuoroluettelo,TES 和日常都叫 työvuorolista,下文统称班表。
情形是这样的:周一发了班表,周三有人请假,周五的关门班缺一个人。班表已经在每个人手里,动一个人的班,往往牵动另一个人的休息和加成。
这里容易卡住的地方有三处:工时法和 TES 的措辞不同;按 TES,改动须经员工和雇主双方同意;一个班的改动会牵动休息、连上天数和三周期工时。班表主题下的其他问题见班表文章。
工时法允许什么时候改?
工时法 30 § 2 款要求班表以书面形式及早(hyvissä ajoin)交给员工,最晚在班表所涉时间段开始前一周。交给员工之后,只有员工同意,或有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,才能修改班表。两者满足一个即可,法条没有进一步定义重大理由。
MaRa TES 9 § 怎么规定?
MaRa TES 9 § 要求班表至少在三周期(kolmiviikkoisjakso)开始前一周让员工看到,本店按 TES 30 § 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修改则只有一条:
班表不得在没有员工和雇主同意的情况下修改。
| 工时法 30 § | MaRa TES 9 § | |
|---|---|---|
| 有员工同意 | 可以改 | 员工和雇主同意,可以改 |
| 没有同意 | 仅限工作安排上的重大理由 | 不可以,条文没有提重大理由 |
| 提前告知 | 书面,至少提前一周 | 至少提前一周让员工看到 |
工时法 34 § 允许全国性集体协议对 30 § 另行约定。TES 的措辞和法律的重大理由如何衔接,属于法律解释,本文不下结论。
员工同意之后怎么改?
改动要在新班生效前向员工提出。两个条文都没有规定同意的形式,但争议时需要能证明同意,有记录更容易。班表须至少保存到工时法 40 § 规定的起诉期限(kanneaika)届满,工时记录(työaikakirjanpito)里已有这些信息的除外(工时法 30 § 1 款)。
- 提出改动:原班、新班、原因。
- 检查新班:休息、连上天数、三周期工时和加成。
- 员工答复,同意被记录:谁、改了什么、何时。
- 同意之后,新班才替换原班。
示例。 周三 10:00–18:00 的开门班改成 16:00–24:00 的关门班,周四 10:00 的开门班不变。员工同意调班,但两班之间只有 10 小时,低于 11 小时。缩短休息需要另行约定,而且不得低于 8 小时(MaRa TES 7 § 4)。
改成关门班后的休息
- 晚班加成 18:00–24:00
- 至少 11 h
Plana 如何帮你
Plana 一键把三周期班表发到员工手机。已发布的班要改,员工同意才生效(MaRa TES 9 §),每次改班和同意都有记录。改动违反休息时间等规则时,TES 实时检查当场拦下,违法的班存不进去。改班历史可以导出,劳动检查(työsuojelutarkastus)需要时用得上。「发布与改班同意」的说明见功能页。
- 发布与改班同意一键发到员工手机;已发布的班要改,员工同意才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