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厅班表最容易出错的地方,以及怎么核对
要点
- 每周休息:MaRa TES(餐饮业集体协议)8 § 2 规定一个 V 日(至少 30 小时)加一个 X 日(至少 24 小时);工时法(Työaikalaki)27 § 另要求 35 小时。
- 三周期(kolmiviikkoisjakso)的标准工时最多 112,5 小时,不是 111(MaRa TES 7 § 1),一个周期内最多 15 个工作日(8 § 1)。
- 班表至少在周期开始前一周公布(MaRa TES 9 §,工时法 30 §),公布后未经员工同意不得更改(MaRa TES 9 §)。
- 两个班之间至少留 11 小时,除非与员工另行约定,而且无论如何不得少于 8 小时(MaRa TES 7 § 4);两个休息日之间最多连续上七个工作日(8 § 2)。
- 超出合同工时、但不超过 120 小时的部分是增时(lisätyö),按基本时薪计(112,5 小时合同即 112,5–120 h);超过 120 小时才是加班(ylityö)(MaRa TES 18 §),并且工时必须记录(工时法 32 §)。
什么是班表,最先碰到的是哪条限制?
班表(työvuorolista)是 MaRa TES 9 § 所说的那份表,上面写明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。在法律里,同一份文件叫工作班次名单(työvuoroluettelo,工时法 872/2019,30 §)。
关门班到 24 点结束,开门班 10 点开始,中间只有 10 小时。MaRa TES 7 § 4 要求两个班之间至少 11 小时,除非与员工另有约定;即使约定了,休息也不得少于 8 小时。
关门班后紧接开门班
- 至少 11 h
麻烦在于约定的有效期:少于 11 小时的约定一直有效,直到任何一方提出改变,但无论如何都要持续到已公布班表结束。延伸阅读:班间休息时间。
一个周期要排多少休息日,为什么法律和集体协议给的数字不同?
按 MaRa TES 8 § 2,每个含五个工作日的一周,可得两个休息日:每周休息日 V,至少 30 小时;额外休息日 X,至少 24 小时。每个满勤的工作周都要给 V。工时法 27 § 另外要求,每七天内要有一次至少 35 小时不间断的休息。
麻烦在于两份文本同时有效。工时法 34 § 允许全国性集体协议在每周休息上作例外规定,但 30 小时的 V 日与法律的 35 小时在实践中怎样配合,属于解释问题。
示例周期:15 个工作日,3 个 V 和 3 个 X
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每周休息日 | 额外休息日 | 37,5 h |
| 额外休息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每周休息日 | 37,5 h |
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工作日 | 每周休息日 | 工作日 | 额外休息日 | 37,5 h |
- 工作日
- 每周休息日
- 额外休息日
两个休息日之间最多可以连上七个工作日,三周期内最多 15 个工作日(MaRa TES 8 § 2 和 1)。工作周从周一开始,但七天的限制会跨过周界:从周四开始的连续上班,最晚只能延续到下一周的周三。
标准工时是 111 还是 112,5 小时,加班从哪里开始?
三周期的标准工时最多 112,5 小时(MaRa TES 7 § 1)。超出合同工时、但不超过 120 小时的部分是增时(lisätyö),按基本时薪支付。只有超过 120 小时的部分才是加班(ylityö):前 18 小时加成 50 %,之后加成 100 %(MaRa TES 18 §)。
三周期的工时与报酬
- 0–112,5 h · 标准工时 · 约定工资
- 112,5–120 h · 增时 · 基本时薪
- 120–138 h · 加班,前 18 小时 · +50 %
示例:厨师的合同是 112,5 小时,这个周期排了 126 小时。示例时薪 13,50 €/h,未计入晚班和周日加成。
| 周期工时 | 类别 | 报酬(MaRa TES 18 §)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---|
| 0–112,5 h | 标准工时 | 约定工资 | – |
| 112,5–120 h(7,5 h) | 增时 | 基本时薪 | 7,5 × 13,50 € = 101,25 € |
| 120–126 h(6 h) | 加班,50 % | 基本时薪 + 50 % | 6 × 20,25 € = 121,50 € |
增时和加班都需要员工同意(MaRa TES 18 §),所以示例中超出合同的 13,5 小时,要在安排之前先取得厨师的同意。采用工时平衡制度(tasoittumisjärjestelmä)时,界限不同(MaRa TES 12 §);这里的数字只适用于标准周期。延伸阅读:平衡期结束与加班。
班表什么时候必须公布,公布后还能改吗?
MaRa TES 9 § 规定,班表至少要在三周期开始前一周提供给员工查看,除非在本店另行约定。工时法 30 § 第 2 款要求最迟在周期开始前一周书面通知。
会碰到限制的场景:明天需要替班的人,而准备调过去的那位在已公布的班表上已经有班。
未经员工和雇主双方同意,不得更改班表。
工时法也允许因工作安排上的重大原因作更改(30 § 第 2 款),但 MaRa TES 的文本里没有这项例外。集体协议是否排除法律的例外,属于解释问题。周期的结构见:三周班表分步说明。
班表和工时要保存哪些记录?
雇主必须按员工逐人记录已完成的工时以及已支付的报酬,并把工时记录保存到诉讼时效届满为止(工时法 32 §)。工作班次名单也保存到同一时点,除非相关信息已能从会计账册中看出(30 § 第 1 款)。
劳动关系持续期间,诉讼时效(kanneaika)是报酬请求权产生那一年的年底起算两年(40 §):2026 年 9 月的工作记录,至少要保存到 31.12.2028。如果班表用 Excel 做,已公布班表的各个版本和实际工时很容易分散在不同文件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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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S 实时检查在排班时逐个核对班次:休息时间、连上天数、每周休息,以及三周期的工时和天数。违法的班存不进去。班表发到员工手机后,已发布班次的改动要等员工接受才生效,每次改动和接受都会记录下来。三周期工时平衡与加班同意会把月薪员工的工时在三周期内平衡,安排增时和加班之前先征求同意。工资计算把增时、加班、周日加成和晚班加成分开列出。工时记录和改动历史都会保存,可以导出。功能一览集中在一处,免费试用从注册开始。延伸阅读:班表相关文章。
- TES 实时检查休息时间、连上天数、三周期工时当场检查,违法的班存不进去。
- 三周期工时平衡与加班同意月薪员工的工时在三周期里自动平衡;加班、增时先征得员工同意。
- 发布与改班同意一键发到员工手机;已发布的班要改,员工同意才生效。